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本级税款退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绍市地税计[2006]12号
全文有效
2006年9月15日
市局各处(室),市局第一、二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款退还管理工作,现将修订后的《绍兴市本级税款退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计财处联系。
附件:绍兴市本级税款退还管理暂行办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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