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房涉税处理
留言时间:2020-05-07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二手房交易中,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房屋产权登记证书)房屋用途栏登记为商住,但在附件中分别备注了商业面积和住宅面积(或房屋面积测量图纸中备注,或纳税人提供的商业、住宅面积占比证明)。请问,该套房屋交易时,税务如何处理?是全部按非住宅(形式上为一套房),还是根据商业和住宅的面积占比分别做不同涉税处理(形式上为两套房),享受住房交易应的税收优惠减免政策?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您将住宅和商业用途进行区分享受,具体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