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安徽  >  安徽省税务局:商住房涉税处理

安徽省税务局:商住房涉税处理

09-29 商住房涉税处理 我要评论

商住房涉税处理

留言时间:2020-05-07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二手房交易中,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房屋产权登记证书)房屋用途栏登记为商住,但在附件中分别备注了商业面积和住宅面积(或房屋面积测量图纸中备注,或纳税人提供的商业、住宅面积占比证明)。请问,该套房屋交易时,税务如何处理?是全部按非住宅(形式上为一套房),还是根据商业和住宅的面积占比分别做不同涉税处理(形式上为两套房),享受住房交易应的税收优惠减免政策?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您将住宅和商业用途进行区分享受,具体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