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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收到赞助费的相关问题

收到赞助费的相关问题

留言时间:2020-05-07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从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现参与某项目的技术标准编写,代收其他企业提供的赞助费,从事业务的活动开展,支出给编写人员的相关费用,请问,收到的赞助费可以开出公司收据吗?收到的赞助费需要交增值税吗?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贵企业提供编写技术标准等业务的,按照实际业务开具发票缴纳增值税,如符合相关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条件的可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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