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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201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填写

201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填写

留言时间:2020-05-27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在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行次1-13,没有项目:其他收益,而我们当年的利润表中发生其他收益的数据,无法填写,导致利润总额不对,我目前只能放在营业外收入中,才能使年度申报表的利润总额对上,又担心与财务报表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税收风险提示。请各位专家帮忙看看,如何填写?谢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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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0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第1-13行参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填写。本部分未设“研发费用”“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对于已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纳税人,在《利润表》中归集的“研发费用”通过《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第19行“十九、研究费用”的管理费用相应列次填报;在《利润表》中归集的“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项目则无需填报,同时第10行“二、营业利润”不执行“第10行=第1-2-3-4-5-6-7+8+9行”的表内关系,按照《利润表》“营业利润”项目直接填报。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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