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勾选的发票,需要红冲
留言时间:2020-06-10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为外贸企业,用于出口的发票已经进行了退税勾选,但该发票还未办理出口退税申报。但因单价开具有误,现在需要红冲。请问我公司作为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时,对于“已抵扣”与“未抵扣”应该如何选择,对于增值税申报表会产生有何影响?针对此类情况,贵局是否有相应的操作流程提供?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1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经与纳税人电话沟通,纳税人同意向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提供合肥市包河区税务局电话:0551-63357712。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