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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退税勾选的发票,需要红冲

退税勾选的发票,需要红冲

留言时间:2020-06-10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为外贸企业,用于出口的发票已经进行了退税勾选,但该发票还未办理出口退税申报。但因单价开具有误,现在需要红冲。请问我公司作为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时,对于“已抵扣”与“未抵扣”应该如何选择,对于增值税申报表会产生有何影响?针对此类情况,贵局是否有相应的操作流程提供?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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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1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经与纳税人电话沟通,纳税人同意向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提供合肥市包河区税务局电话:0551-63357712。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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