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管理升级
留言时间:2020-06-30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们是外贸企业 从2018年至今退税管理类型一直是三类 怎么申请成为二类企业的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规定:“一、优化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
(一)调整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标准:
(二)取消管理类别年度评定次数限制。出口企业相关情形发生变更并申请调整管理类别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开展评定工作。”
具体申请资料与程序建议与当地税务机关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