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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个税税种变更

09-29 个税税种变更 我要评论

个税税种变更

留言时间:2020-06-30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劳务报酬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误申报称工资薪金个税,这种情况申请更改,由公司申报人员更正申报表,更正后涉及到薪资个税退税和劳务税补缴两部分,请问退税和补缴涉及到公司的退税和补缴吗?还是仅涉及到我个人的退税和补缴,我在个人的个税系统进行退税和补缴就可以了吗?因为我不同的电话进行咨询时得到了不同的回答,烦请您为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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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工资薪金确属申报有误的,可以由扣缴义务人更正申报。扣缴义务人办理更正申报,按更正申报的数据缴纳税款,前期申报有误缴纳的税款,可在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的,正常退至原缴纳账户。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 名称的资料。

   扣缴义务人更正申报并缴纳税款后,与纳税人个人办理应退、补税款事项。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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