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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配电服务的增值税税率

配电服务的增值税税率

留言时间:2020-07-01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配电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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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因您的问题前提不明确,以下答复供参考:

   1.销售电力产品:一般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

   2.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安装服务,适用税率9%,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

   另,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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