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为幼儿园提供保洁服务,免税吗?
留言时间:2020-07-01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是一个自然人,为当地幼儿园和移动公司提供保洁服务,现在对方要求我去税务局代开发票,想了解一下,我提供的保洁服务是否符合生活服务,享受免税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
税费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2.根据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一、销售服务
(七)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5.居民日常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活服务范围可以享受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优惠。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