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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分公司税务地址变更

09-29 分公司税务地址变更 我要评论

分公司税务地址变更

留言时间:2020-06-28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们是分公司~税务由合肥蜀山区迁往包河区~公司章程修正案和股东会议决议是由总公司出具吗?有没有固定的格式可以下载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0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纳税人申请跨区(省辖市、县)迁移前,应办结相关涉税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向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1)纳税人住所、经营地址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

  (2)《发票领用簿》、已开具未验旧的发票、未使用完的空白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

   具体资料以及格式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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