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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开发商无法开具发票,如何办理产证

开发商无法开具发票,如何办理产证

留言时间:2020-06-28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通过法院司法拍卖取得一房产,现通过法院办理过户过程中,由于开发商无法开具发票,导致无法办理产证,是否可以由我自己缴纳开发商应缴纳的增值税后,由税务部门代开发票,以便办理产证?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0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标的物所有者按销售不动产按适用税率征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自行开具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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