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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个税app更换扣缴义务人原因的区别

个税app更换扣缴义务人原因的区别

留言时间:2020-08-11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个税app里面更换扣缴义务人,其中原因有两种,第一个是工作单位变动,但下面又注明原单位需继续扣除的选该项。请问这怎么理解。选择第一种原因后,是由变更后的单位来扣除吗还是继续是原单位?

附件

wp51ii.jpeg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1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您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是否因为变更工作单位而变更扣缴义务人的,若是变更工作单位变更的,选择“是”即可,选择“是”后,原单位个税软件里面这个员工的专项附加信息还会显示,如果有补发工资的情况,填写报表时专项附加扣除数据也可以正常累计的。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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