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生活服务业开具发票税率应该如何选择
留言时间:2020-08-06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是一般纳税人的酒店行业,提供住宿和餐饮,根据疫情优惠政策,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2020年2月份的时候我咨询本地税管员,说是应该开具0%税率的发票,但是电子税务生成的报表中开具普票金额合计中不包含0%的发票,因为开具了这部分的发票,所以填写金额为开具所有普通发票的合计,但是申报的时候申报排查,税额和不含税税额不匹配。所以现在改为6%的税率发票。税务上有的人说要开0%,有的人说是开免税,但是没有确定的说法,按照政策规定应该开具什么样的普票啊?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1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纳税人适用8号公告和9号公告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下发之后,纳税人按照规定享受免税优惠时,如果开具的是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应当在税率或者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