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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一般纳税人的生活服务业开具发票税率应该如何选择

一般纳税人的生活服务业开具发票税率应该如何选择

留言时间:2020-08-06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是一般纳税人的酒店行业,提供住宿和餐饮,根据疫情优惠政策,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2020年2月份的时候我咨询本地税管员,说是应该开具0%税率的发票,但是电子税务生成的报表中开具普票金额合计中不包含0%的发票,因为开具了这部分的发票,所以填写金额为开具所有普通发票的合计,但是申报的时候申报排查,税额和不含税税额不匹配。所以现在改为6%的税率发票。税务上有的人说要开0%,有的人说是开免税,但是没有确定的说法,按照政策规定应该开具什么样的普票啊?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1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纳税人适用8号公告和9号公告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下发之后,纳税人按照规定享受免税优惠时,如果开具的是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应当在税率或者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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