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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合肥新站区尚佰木业有限公司

合肥新站区尚佰木业有限公司

留言时间:2020-09-01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尚佰木业有限公司法人马恩兵偷税漏税,主管工资都达到一万左右的工资,员工计件都达到一万左右的工资,员工工资发放是公司会记主管肖志庆发一部分,一部分公司发放,有时候还发一部分现金工资,以上说的都是事实,请税务局领导重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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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0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第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有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和信息、未按照纳税人提供信息虚报虚扣专项附加扣除、应扣未扣税款、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如有未按规定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违法行为,可进行涉税举报。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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