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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劳务派遣差额开具发票

劳务派遣差额开具发票

留言时间:2020-09-23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 劳务派遣公司 选择差额征税 有服务费有代收工资的差额部分 服务费对方要求开专票 差额部分开普票 不知道怎么开 还有税率怎么选择 如果只发生了差额部分 又该怎么开 税率如何让选择是直接开具5%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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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2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可参照以下方式开具:

   1.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分开开具发票的,扣除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按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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