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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开具发票问题

09-30 开具发票问题 我要评论

开具发票问题

留言时间:2020-10-23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领导答复具体一下:(上次的答复没有针对提问)

我公司(经营广告业务)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注册地在安徽省,经营地在苏浙两省,在苏浙两省承接广告业务并在那里给客户制作安装。

请问:我们能开具注册地(安徽省)领购的发票吗?(公司实际经营地址在外省),注意是“开票是在注册地开具”,我们并不跨地区携带所领购的发票并开具。如能开具,请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如不能开具,请提供下依据。

谢谢领导!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2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业务内容跨省的,应如实向购买方开具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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