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制品简易计税是否备案问题
留言时间:2020-11-12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们是一家药品经营公司,地点安徽阜阳,经营范围有生物制品,属于简易计税项目,需要对外开3%税率增值税发票,请问我们是否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生物制品简易计税备案。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1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计税,无需办理简易计税备案。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