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办税人和经办人变更流程
内容 您好,我在19年曾在财务公司做过会计,当时公司离职后未做办税人和经办人信息变更,现在税务局打电话给我,说如果不做变更,可能要负法律责任,现在每天提心吊胆的。请问这两个变更,必须要到公司归属的税务局办理吗?需要哪些材料?无法拿到营业执照和公章能够办理吗?谢谢。
办件编号 JZXX20201201252 提交时间 2020-12-10 10:34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解答:感谢您的咨询!经电话与您核实,您咨询的办税人和经办人信息变更,是否必须要到公司归属的税务局办理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答复: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同城通办和省内通办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8号):“……二、推行范围
(一)同城通办事项。包括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等6大类61个办税事项(详见附件)。
(二)省内通办事项。包括信息报告、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等5大类25个办税事项(详见附件)。……附件:安徽省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和同城通办业务范围”
变更登记(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属于省内通办和同城通办业务范围。
您可参考上述规定。具体情况,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10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