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植保无人机是否属于农机
留言时间:2020-12-10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销售农用植保无人机的一般纳税人,请问销售植保无人机是否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植保无人机是否属于1993 151号文中的农机的范围?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1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十六、农机
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的各种机器和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农具,以及小农具。……”
无人机不属于农机范围。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