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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政府补助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政府补助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12-24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于12月17日留言问题,关于政府补助是否要交增值税的问题,税局于12月22日的回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贵企业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不属于上述规定情形。”我看不明白是不属于“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情形还是“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情形,请进一步给予指教,谢谢!还有就是如果需要缴纳增值税,那么提供的样品和提供的研发服务如何开票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2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按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应如实开具发票;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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