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12-24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于12月17日留言问题,关于政府补助是否要交增值税的问题,税局于12月22日的回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贵企业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不属于上述规定情形。”我看不明白是不属于“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情形还是“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情形,请进一步给予指教,谢谢!还有就是如果需要缴纳增值税,那么提供的样品和提供的研发服务如何开票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2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按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应如实开具发票;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