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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自然人代开秸秆打捆离田普通发票是否免征增值税

自然人代开秸秆打捆离田普通发票是否免征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12-24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某自然人于秋收时节把玉米秸秆打捆清运出去,需要到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用以报账,请问能免征增值税么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2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不超过500元(含本数)的,免征增值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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