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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美团、饿了么二级配送商免税问题

免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0-12-24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司是美团、饿了么二级配送商,承接美团、饿了么平台的餐饮配送服务,即我司通过美团、饿了么平台取得配送信息后安排骑手从餐饮商家取餐配送至居民手中,我司为居民提供的配送服务,但我司不直接收取居民配送费,而是统一根据配送单量情况与美团、饿了么进行开票结算。其流程为C(骑手)配送员----B端(我司)-----B端(如美团)----C端(居民客户)。

请问我司能否按照财税2020年8号公告享受免税开具普票?是适用提供生活服务享受免税,还是适用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享受免税?”

附件

外卖配送业务介绍-201223缩减版.docx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2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您咨询的问题正在请示明确口径,暂未获得答复,建议关注官网平台相关信息。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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