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0-12-24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司是美团、饿了么二级配送商,承接美团、饿了么平台的餐饮配送服务,即我司通过美团、饿了么平台取得配送信息后安排骑手从餐饮商家取餐配送至居民手中,我司为居民提供的配送服务,但我司不直接收取居民配送费,而是统一根据配送单量情况与美团、饿了么进行开票结算。其流程为C(骑手)配送员----B端(我司)-----B端(如美团)----C端(居民客户)。
请问我司能否按照财税2020年8号公告享受免税开具普票?是适用提供生活服务享受免税,还是适用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享受免税?”
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2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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