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
留言时间:2020-12-18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前几天留言,企业成立了工会,工会经费是不是可以直接交给上级工会? 今年再加一问:建议工会经费做企业费种,让企业在电子税务局直接申报。这样就避免企业与税务机关税管员讨价还价问题。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2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皖工发〔2018〕2号规定:“第三条 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代收是指地方税务机关依据县以上(含县,下同)地方总工会提供的缴费信息,向缴费单位代收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
第四条 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以上地方总工会、地方税务机关、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共同负责本辖区内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的收缴工作。
第五条 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的收缴纳入地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对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地税机关按其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0.8%的比例代收工会经费;对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按其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比例代收建会筹备金。
网上申报: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