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代开发票要交哪些税?
留言时间:2019-03-15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需要以个人名义代开一张货物增值税普通发票。已了解到因个人代开属按次纳税(金额超500元)不能享受小规模10万元以下免增值税优惠政策,需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而根据财税[2016]12号文,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请问此文件是否也只针对按月或季纳税的纳税人?按次代开是否需要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3-19
答复内容
安徽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一、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二、财税〔2016〕12号的免征范围包括所有按月纳税或按季度纳税的缴纳义务人。
三、其他个人按次纳税的,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个人不涉及水利建设基金。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