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问题
留言时间:2019-09-04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普通发票的问题,根据办税指南说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须要提供“出租不动产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指的是哪些证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05
答复内容
安徽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报送资料】
(1)购销双方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销双方身份证明。
——单位纳税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自然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资料建议具体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安徽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