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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房屋过户税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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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税费咨询

留言时间:2020-12-28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将自己名下房产过户至自己母亲名下,赠予形式与交易形式分别需要缴纳哪些税费?直系亲属房产过户税款是否有折扣?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0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因您的问题前提条件不明确,以将住房赠与及销售给父母为例说明:

   一、赠与

   1.增值税: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免征增值税。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

   2.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情形,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赠与房地产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双方):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可享受减半征收优惠。

   5.契税(受赠方):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二、销售

   销售方:

   1.增值税:安徽省内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2.三项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缴纳,若增值税免征,附加税不征)

   城建税:市区7%、县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个人可享受减半优惠。

   3.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二手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20%。

   4.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可享受减半征收优惠。

   购买方:

   1.契税:适用税率3%。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2.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可享受减半征收优惠。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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