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
留言时间:2020-12-26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关于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中“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如果纳税人在市区有自有住房,在本市所属县工作,租房可以享受扣除住房租金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0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主要工作地”的填写,纳税人可通过电子模板中的城市列表中下拉选择。纳税人或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地”有住房的,不可以再填报住房租金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