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增值税减免税备案
留言时间:2020-12-26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取消增值税减免税备案的政策文件有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0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部分项目为申报享受税收减免,无需报送资料。部分项目如有机肥免征增值税等仍需要报送备案资料,具体需根据企业实际业务确定。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