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活动使用的专业软件的年费能否加计扣除?
留言时间:2020-02-29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您好,请问企业研发活动中使用的专业软件发生的年费能否加计扣除?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1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四、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一)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摊销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缩短摊销年限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摊销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贵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建议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处理。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