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经营所得税需要汇算清缴吗?
留言时间:2021-01-10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经营所得税需要汇算清缴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1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2019年第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2019年第46号)的报表填写范围,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按期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年终不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