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藉个人的个税。
留言时间:2021-01-19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请问:外藉个人入股国内一家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该有限公司投资另一家公司,从另一家公司取得的分红款后再分配给外籍个人,是否还继续执行免税的政策。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2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