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
留言时间:2021-01-15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1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财务报表可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按规定的期限申报。建议明确具体问题。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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