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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公司地址在六安,工程地址在滁州,专票开的建筑劳务*劳务费,要不要开外经证到当地税局预交税款

外经证问题

留言时间:2021-01-15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你好,请教个问题,公司地址在六安,工程地址在滁州,专票开的建筑劳务*劳务费,要不要开外经证到当地税局预交税款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1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安徽省内跨市提供建筑服务,应按规定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并按规定预缴税款。其中,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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