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发票
留言时间:2021-01-15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公司把仓库租给客户,电费发票能开吗?营业执照上没有这项经营范围。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1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纳税人向其他单位或个人租赁房屋或场地,除收取租金外,因转供水、电单独向承租方收取水费、电费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应按水、电的适用税率计提销项税,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纳税人偶然发生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可以开具发票;经常发生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需要增加经营范围。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