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
留言时间:2021-01-28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没开票的情况下如何网上办理注销,填写流程是什么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2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税总发〔2018〕149号规定:“一、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不符合简易注销的纳税人需按照一般注销流程办理注销手续。
纳税人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根据纳税人类型,分别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其他申报”、“综合申报”、“财务报表报送”及“税费缴纳”等业务的办理,其中“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仅针对除分支机构以外的已认定企业所得税税种的纳税人办理,其他类型纳税人无需办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