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租计征
留言时间:2021-01-25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们是按从租计计征,现在电子税务局只能选择从价计征
我们公司税号是91341302062483722P 请问怎么更改成从租计征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2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对已申报的房产税税源信息进行变更的,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未申报的房产税税源信息,可对从价部分进行维护后,再重新增加从租计征的房源信息。具体操作可联系系统运维方核实,提供电话:0551-96543/95113。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