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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经营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同时公司符合小微企业标准,能否同时享受?

经营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同时公司符合小微企业标准,能否同时享受?

留言时间:2021-02-01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司经营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可以减免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电子税务局根据小微企业的标准,判断我司属于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率按20%)。

请问以上两个政策同时享受,有没有问题?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2-0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就企业运营的项目而言,如该项目同时符合项目所得减免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可以选择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项政策。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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