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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退休职工年度内个税汇算清缴问题

退休职工年度内个税汇算清缴问题

留言时间:2021-02-23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个税汇算清缴公式为: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如果某员工是2019年10月退休,年收入超过12万元,10月个税时减除费用是50000元(5000*10),如果汇算清缴,减除费用是60000元,个税APP会显示 有退税金额。


     这种情况下,该退休员工11、12月未上班,但是按照汇算清缴政策公式自动计算会形成退税,可以退吗?退了会不会有涉税风险?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2-2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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