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0]121号文中关于房产容积率问题
留言时间:2021-03-02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财税[2010]121号文中描述“宗地容积率小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请问文件中这个容积率是怎么计算的?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0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率。容积率建设规划等问题建议咨询其他相关部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