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费用个税退税
留言时间:2021-03-10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一、怎么理解个税退费中“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负部分)”这句话?二、我爱人因在社保中断期间罹患乳腺癌,住院期间所有的费用自负,相关的费用也基本属于医保目录范围,请问是否能申请退个税?三、国家制定大病医疗个税退税的出发点是什么?不是为了减轻纳税人税负吗?不是为了减轻有大病患者的家庭负担吗?难道因为社保中断了,退税也成了阻碍?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1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纳税人看病的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以体现和归集,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为方便公众,国家医疗保障局提供了互联网查询服务,您可手机下载官方“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注册、登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通过首页“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查询。其中,查询信息中显示的“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即为可扣除金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