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留言时间:2021-03-05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总公司连续12个月销售额400万,如果分公司连续12个月销售额达到200万,总公司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吗?分公司非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合并申报,增值税等分开申报!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0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总公司与分公司增值税独立申报的,分别适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标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