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1-03-05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买了一套房产,卖方的个税所得税是我缴纳的,现在交易取消,需要退税。卖方在外地无法返回,卖方的个税可否由我或卖方的配偶申请退回?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0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退还。
因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提供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 名称的资料。
具体情况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