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费税前扣除
留言时间:2021-03-05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企业为员工体检费、办理健康证费用报销,员工取得的是个人名字抬头的的发票或行政事业收据,可以作为企业税前扣除凭证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1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税前扣除需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才能予以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取得企业抬头的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