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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同月份从两处取得的年终奖是否可以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个税

同月份从两处取得的年终奖是否可以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个税

留言时间:2021-03-14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张先生同时在两个单位任职,2020年1月份,分别从两个单位取得年终奖,是否可以将两处同月份取得的年终奖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办法申报个人所得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1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您从两处取得多笔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自行决定哪一笔奖金单独计税并进行调整。您也可以将全部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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