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扣除
留言时间:2021-04-02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2020年度社保基数调整额体现在2021年4月份社保账单中,那么2021年4月份工资计算个税时,是否要将2020年度社保补收或补退金额都放入专项扣除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4-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可以税前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