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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个税专项扣除

09-30 个税专项扣除 我要评论

个税专项扣除

留言时间:2021-04-02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2020年度社保基数调整额体现在2021年4月份社保账单中,那么2021年4月份工资计算个税时,是否要将2020年度社保补收或补退金额都放入专项扣除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4-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可以税前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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