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征收
留言时间:2021-04-13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公司将买来的废矿石加工成砂对外销售,以上业务可适用简易征收?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4-1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税〔2009〕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