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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自然人分红未缴个税处罚50%罚款!2月1日行政处罚公告

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2月1日行政处罚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02-02  10 : 24 来源 : 宿州税务

行政相对人名称:XXX【税乎注:某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姓名:XXX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XXX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宿税一稽罚〔2021〕5号

违法行为类型: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事实:

该纳税人2017年取得投资分红73631.84元,2018年度取得投资分红51209.96元,2019年度取得投资分红94813.8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十一届主席令第48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七项、第三条第三项、第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八条的规定,应申报缴缴个人所得税2017年度=73631.84*20%=14726.37元,2018年度=51209.96*20%=10241.99元,2019年度=94813.83*20%=18962.77元,未申报缴纳。

合计应申报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43931.13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对该纳税人上述少缴个人所得税43931.13元拟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21965.58元。

处罚金额:21965.58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2月1日  

公示截止期:2024年2月1日

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XXX1883917R

数据来源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XXX1883917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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