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发布时间 : 2021- 04- 30
来源 : 合肥税务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近日,有中介和自媒体在朋友圈和网络平台上发布“契税即将取消优惠,从1%调到3%,契税1-2%即将成为过去式”相关消息。此消息为假消息。
合肥市个人购买住房缴纳契税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住房及以上的,按3%征收契税。该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全文现行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