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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仓储服务还有租赁服务?

仓储服务还有租赁服务?

留言时间:2021-04-27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公司有1000平方的冷库对外经营,这1000平方的库房把它分割几个小库。根据客户的需要,有的客户选择包一个整库,按月以固定金额交租金,这部分的收入是按不动产租赁适用9%的税率还是跟其他客户按保管时间收费一样按仓储服务6%交税?同时包整库的房产税是不是要从整个库房中分出来从租交纳房产税?还是跟其他库房一起从价计征房产税?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5-0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1.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一般纳税人发生仓储服务的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适用征收率3%。

   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符合条件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计税,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简易计税适用5%征收率。

   2.自用的按照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出租的按照从租计征,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自用部分按房产原值*(自用面积/总面积)来作为计税房产原值。

  出租部分,按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房产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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