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 即征即退
留言时间:2021-05-13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首次发表日期是未发表,能办理即征即退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5-1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税〔2011〕100号规定:“二、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
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三、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